為進一步提升臺州市建設咨詢有限公司管理和服務水平,展現廣大青年職工良好的精神風貌,創一流業績,樹文明形象,,實現物質文明、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發展,認真貫徹落實創建“青年文明號”、爭當“青年崗位能手”精神,結合我公司實際,進一步加強青年職工隊伍建設,強化我公司青年職工素質,促進我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。特制定本創建制度。
一、指導思想
在上級黨委、團委的領導下,我公司團支部堅持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,按照“三個代表”的要求,落實科學發展觀,以十八、十九大大會議精神為指針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。緊緊圍繞爭創省級“青年文明號”這一中心工作,以“愛崗敬業、誠信協作、服務創優和奉獻社會”開展工作,建立一支朝氣蓬勃、業務精練、敢于挑戰、充滿著青春活力的工作團隊。落實改進工作作風、密切聯系群眾的“八項規定”,克服、反對“四風”,結合工作實際, 著力解決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,做好日常經營管理,加強學習,增強政治修養,改進工作作風,提高效率,持續以爭優創先做好收費服務,樹立優質、專業的咨詢服務形象。
二、主要內容
第一章 總則
一、為了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的青年人才隊伍,廣泛動員我公司青年積極參與兩個文明建設,推動我所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向科學化,規范化,系統化方向發展,進一步加強對活動的指導和管理,特制定本辦法。
二、青年文明號是以青年為主體,在業務服務工作中體現高度職業文明、職業道德、職業技能、創建一流工作業績的青年集體和個人。
三、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在我公司各個部門中廣泛開展。
四、創建“青年文明號”活動是廣大青年參與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重要途徑,是以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為核心,以行業管理規范為標準,以科學管理為手段,以崗位建設、崗位創優為重點,以先進典型為導向的群眾性勞動競賽活動。
五、創建“青年文明號”活動旨在組織和引導青年立足本職崗位誠實勞動,文明從業,樹立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敬業意識,創業精神和質量、安全、效益、競爭、服務等觀念,向全社會展示當代青年的精神風貌,塑造行業良好形象。
六、創建“青年文明號”活動在繼承和創新的前提下,堅持內容與形式相統一的原則。一方面要將以往開展的類似活動與“青年文明號”有機結合,盡快在名稱上統一,操作上并軌,另一方面要充分認識和挖掘“青年文明號”活動的豐富內涵,根據實際,開展有聲勢、有影響、有特色、有實效的創建活動。
第二章 條件與標準
七、“青年文明號” 的基本條件
1、該集體中的人員均能立足本崗,優質服務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能,自覺遵守有關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,操作規程和服務規范。
2、在工作崗位中成績顯著,創造出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,未發生工作差錯。
3、努力學習業務,鉆研技術,掌握本職工作必須的知識和技能,青年中涌現了一定數量的模范先進人物。
4、青年集體中團組織健全,能緊密圍繞本單位的中心開展工作,發揮團員的模范帶頭作用,根據青年特點生動活潑、扎實有效地開展創建活動。
5、創建活動的成效得到本單位領導的肯定,受到服務對象贊譽,社會評價良好。
八、“青年文明號”的考核標準
1、符合第七條規定。
2、符合青年文明號的創建標準。
3、在生產實踐過程中,緊密結合本單位的實際,總結、探索、建立起一整套科學化管理的先進模式。
4、“青年文明號” 領頭人政治性強,業務上精,能夠自覺帶領青年爭先創優。
5、實行目標責任管理,做到創建有目標、活動有規劃、分工明確、責任到位、措施有力。
第三章 表彰獎懲
九、獎勵
本所全體干部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。 給予獎勵:
1、忠于職守,積極工作,成績顯著的;
2、遵紀守法,廉潔奉公,作風正派,辦事公道,起模范作用的;
3、在公司管理工作中有創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,為加強公司管理,促進業務發展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;
4、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有突出成績的;
5、愛護公共財產,節約國家資財有突出成績的;
6、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,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免受或減少損失的;
7、在搶險、救災等特定環境中奮不顧身,做出貢獻的;
8、同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、有功績的;
9、在上級或本單位的競賽活動中取得前三名的;
10、積極參與“青年文明號”各項活動,并表現突出的;
11、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的;
12、獲得各級青年文明號榮普稱號。
對受前款所列獎勵的,按照規定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。獎勵的權限和程序,按照有關規定辦理。
十、懲戒
1.告誡。告誡是對有輕微違紀行為。還不夠黨紀.政紀處分的人員進行行政教育的一種措施。
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給予提出告誡。
(1)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,耽誤工作,行為輕微的;
(2)不服從領導,給工作帶來損失,造成不良影響:
(3)壓制批評,有打擊報復行為輕微的:
(4)弄虛作假,有欺騙領導和群眾行為。造成不良影響的
(5)執行也活動中,接受對業務公正有影響的行為,情節輕微的:
(6)越權辦事,給工作帶來損失的:
(7)違反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,造成不良影響的:
(8)尋釁滋事,吵嘴打架的:
(9)因工作效能低下,被投訴查有實據的:
(10)其他有必要給予告誡的。
告誡用書面形式。由有上列情況的個人所在部門提出意見,綜合部根據檢查、調查情況,出具《告誡通知書》。視具體情況當面送達被告誡當事人。當事人收到《告誡通知書》次日起7日內,須將書面檢查交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查簽字后,送到綜合部存檔。
2.監察建議
公司工作人員有下列情況之已的,給予提出監察建議:
(1)不執行、不正確執行或拖延執行國家法律、法規和政策以及上級的決定和命令的;
(2)不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考核制度,致使單位工作效能低下的;
(3)發生兩次被告誡或投訴查有實據的;
(4)違法廉政建設規定,造成較壞影響的;
(5)因個人工作失誤,致使單位“青年文明號”被摘牌的;
(6)利用職權為自已或他人謀取私利,情節輕微的。
第四章 考核與管理
十一、建立“青年文明號”的創建、管理檔案,逐步完善“青年文明號”推薦、申報、考核、命名、獎勵的檔案資料,實現管理工作科學化、制度化、規范化。
十二、對創建“青年文明號”的青年集體,要根據考核標準,進行嚴格的考核評價??荚u由“青年文明號”活動領導小組組織實施??荚u前由所“青年文明號”創建活動領導小組進行初步考評。
十三、“青年文明號”實行掛牌制度。公開懸掛在醒目位置,自覺接受社會監督。
十四、所“青年文明號”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將采取定期與不定期、組織檢查與反饋表相結合等方法,加強對“青年文明號”集.體的檢查考核。
十五、考核過程中實行紅黃牌制,對首次考核中發現創建活動不達標者,出示黃牌,限期整改,到期仍不達標者撤銷其榮譽稱號。
第五章附則
十六、本辦法適用于所創建“青年文明號”的青年集體和“青年文明號”集體。
十七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。工作制度“青年文明號”活動宗旨開展創建“青年文明號”活動,旨在組織和引導我所團員青年立足崗位,愛崗敬業,誠實勞動,文明從業,樹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敬業意識,在全社會展示當代青年的精神風貌,塑造良好的行業和職業文明。